根据阜文明委《关于推荐评选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第十一届阜阳市文明单位的通知》(〔2019〕6号)文件精神,对照《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测评细则》进行自查,认为本单位符合阜阳市文明单位申报条件和要求,经研究决定,申报第十一届阜阳市文明单位,现从即日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一周。
请本单位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给予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文明办反映。
市文明办监督电话:2290630、2290536;
地址:阜阳市颍淮大道356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三楼
阜阳市红十字会办公室电话:2118629
阜阳市红十字会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