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愿在身故后,将遗体无偿捐献,为医学科学事业贡献力量。”登记捐献的志愿者,给自己、也是给别人的生命一个延续的机会。
太和县城关镇桥北社区居民韩金华与其丈夫付志奇在捐献协议上签字,分别成为人体器官(遗体)登记捐献志愿者。
2018年4月2日,今年37岁的韩金华和丈夫在遗体捐献协议上庄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2015年4月查出宫颈癌合并感染(IIb)期,两年多来,家人多次给她医治,而她的病情却毫无起色。2015年花费医疗费24万多元;现在每年要化疗4次,每次治疗费用就要8000余元;目前,韩金华家庭欠债已达十几万元。尽管正值青年的韩金华那么渴望要活下去,但她预料到自己的生命也许不会很长。她通过看电视看到有人捐献眼角膜、捐献遗体为后人带来光明和福音深深感动。她想:如果捐出眼角膜能给失明者带来光明,捐献遗体能给后人做医学研究,为更多的人解除痛苦,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也是生命的一种延续,就算离开这个世界,也不觉得遗憾了。
韩金华告诉太和县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能够为社会需要帮助的人贡献一份力量,真的太开心了!我们一家都接受过好心人帮助,所以现在我也要将这种精神继续传下去,在百年之后将自己的遗体捐献出去,用‘有用身’回报我们的社会。”(陶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