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下午2点左右,52岁的张某某因车祸,紧急送往颍上县人民医院ICU救治。经过全力抢救,但因病情过重,病人一直处于深度昏迷状态。19日凌晨4时,经脑电图检查,病人被确定为脑死亡。ICU彭家将主任将病情及预后如实告知张某某家属,并与家属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张某某的儿子是一名现役军人,了解到父亲的病情后,强抑制住内心的悲痛,以一个军人的觉悟,表达了捐献父亲器官的愿望。要让父亲健康的器官挽救他人的生命,让父亲的大爱得以延续......
邓芳院长高度重视本次捐献工作,要求科室做好家属的安抚及安徽省立医院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的对接工作。10月19日,经安徽省立医院脑死亡判定团队专家会诊及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判定张某某为脑死亡,符合器官捐献条件。10月20日,在阜阳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宋萍和副院长李璘的见证下,家属填写了“中国器官捐献登记表”,愿意捐献出张某某的眼角膜、肝脏和双肾。
下午4点,在向捐献者遗体进行庄重告别仪式后,安徽省立医院器官获取团队顺利完成手术并以最快速度将器官运往合肥,将分别移植在5名患者体内。
从2015年1月1日起,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已成为我国器官移植供体的唯一合法来源。我国每年约30万人因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移植的病人中,仅1万多人有机会获得器官移植,供需比例为1:30。通过器官捐献,能帮助濒危的病人重获新生,让生命得到延续,这是一项爱心行动、民心工程。
据悉,张某某捐献的肝脏、两个肾脏已成功移植到三名患者体内,并开始正常工作。两个眼角膜使两名眼病患者恢复了光明。他的善举挽救了5个濒临绝望的家庭,他的生命在受者身上得到了延续…
张某某的家人以崇高的觉悟给我们树立了榜样,这是一种大爱无疆的体现,是一种无私奉献的善举!
向捐献者及家属致敬!